宝坻区的区直机关通常包括以下单位:
区委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人大直属机构,如综合办公室和法制委员会、财经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等
区直委办单位,如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粮食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及各党派办事处
这些单位通常直接归属于宝坻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并负责该行政区内的特定职能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