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账本的保存年限根据相关法规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册的保存年限: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需要保存30年。
2. 其他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需要永久保存。
月度、季度、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通常保存10年。
3. 特定账簿的保存年限: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质的账簿保存年限为30年。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正式报废并完成清理工作之后,需要继续保存5年时间。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具体应遵循最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