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主要属于 组织管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归属如下:
国家层面:
人事部门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1号),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层面:
在地方,人事工作可能由人社局、编办、组织部及主管单位负责。初级人员的招录、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核定工资等工作由人社局负责。人事属于组织部门的工作范畴。
企业层面:
在企业中,人事职位通常属于组织管理和人力资源(HR)领域。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或组织内的员工事务、员工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等工作。
综上所述,人事部门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在企业中则隶属于组织管理和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