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道德基础建设
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提升市民的公共文明素质。
环境建设
生活环境:整洁、宜居,包括清理垃圾、治理污水、美化城市景观等。
政务环境:廉洁高效。
法治环境:民主公正。
市场环境:公平诚信。
人文环境:健康向上。
社会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创建工作机制
包括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具体行为要求
遵守交通规则,如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礼让行人。
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推广公民道德、传承优秀文化传统。
加强安全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民满意度
群众对党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反腐败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诚信等方面的满意度需达到一定标准。
其他要求
公共场所人际互助关系良好。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确保街道设施完善且运行有效。
创文不仅关注物质环境的改善,也强调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