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卫生技术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未取得相应卫生技术专业资格或职称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技术活动。具体来说,非卫生技术人员可能包括以下情形:
1. 无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2. 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3.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或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
4.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相关处方的;
5.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6. 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医师具有多年的医疗工作经历,如果他们未取得当前执业地点的处方权或其他必要的执业证书,他们也可能被认定为非卫生技术人员,并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