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联是正厅级人民团体,属于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它由全省性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及产业文联等组成,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负责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省文联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 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
3. 组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
4. 表彰并奖励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和表演等领域的优秀工作者和优秀作品。
5. 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省文联内设部室包括办公室、人事部、组织联络部、创作研究部、机关党委(纪检)、离退休干部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