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职能、编制和管理上类似于公务员体系。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几类:
1. 党群参公单位:
党委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党校、档案馆等。
2. 行政参公单位:
数量较多的单位,如银保监会、证监会、机关事务局及各职能局的二级机构。
常见的还包括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
3. 群团参公单位:
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残联、侨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的单位在执法岗位上也通常实行参公管理,例如城管执法、文化市场执法等。
需要注意的是,参公管理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