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人士,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婚姻状况和年龄限制:
申请者需为已婚状态,单身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
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收入和财产限制: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标准上浮20%。
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其他条件: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申请流程:
预登记: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提出申请:
预登记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复审:
区规划建设局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
领取准购资格:
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准购资格认定单》。
摇号和选房:
通过摇号获得轮候序号,并依据排序选购住所。
购房:
申领人持《购房证实》在规定时间内到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购房。
注册:
购房后,按照规定办理权属注册。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