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两大类: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
1. 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3年。
2. 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1年。
3. 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20年。
4. 无期徒刑:没有明确的期限,但犯罪分子需终身服刑。
5.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可立即执行死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包括:
1. 罚金:对犯罪分子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处罚。
2.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3. 没收财产: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没收。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法律条文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