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岗位通常指的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他们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负责执行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城市秩序和市容环境。具体职责可能包括:
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进行行政执法;
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
综合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可能分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临时工等不同类别。公务员通常是高级领导,如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等,事业编制人员是执法人员,而临时工则可能是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