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博士后待遇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科研经费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每年给予5万元科研资助。
对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经专家评审后,给予5万元的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成果奖励
在站博士后五年内成果在青岛应用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分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三档。
安家补贴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贴。
出站留青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出站留青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对于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其他补贴
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可获得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年薪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37万元(税前)。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9.6万元(税前)。
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5.6万元(税前)。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18.6万元(税前)。
社会保险和福利
博士后可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权益。
有些机构还提供办公场所、实验设备、研究经费等支持。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因时间、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机构或查看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