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具体来说,它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接受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直接工作,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则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通常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例如,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单位会从用工单位那里获得服务费用。这种用工形式有利于用工单位降低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必须是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并且在使用辅助性岗位时,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