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具有最高权威性。
监督方式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法律监督涉及检查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工作监督包括审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人事监督涉及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如罢免渎职或失职人员。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检察机关通过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监督行政主体及公务员的行为。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监督公务员的遵纪守法情况。
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领导和监督职责。
社会监督
包括社会团体、大众传媒和公民个人。
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起诉等方式进行。
党的监督
党内监督包括集体领导、党的组织监督制度等。
党的各级纪委按照管理权限监督党员干部。
这些监督方式共同维护法制统一,制约权力滥用,并推动法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