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的职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局长:主持水利局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局。
2. 副局长:协助局长管理全局,分工负责水利局的各项工作。
3. 书记:负责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等工作。
4. 科长:负责专业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政策研究等。
5. 业务主任:负责水利业务和工程建设等具体工作。
6. 行政主任:负责水利局的行政管理工作。
7. 技术员:负责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水利灌溉设施设计管理等。
8. 调研员:可能负责特定领域的研究或调查工作。
9. 科员:执行具体的行政或技术任务。
10. 其他职位:如办公室工作人员、水资源管理股工作人员等,具体职责根据单位需要而定。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职位和职责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