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务员可以从事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
1. 市政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
2. 市政府委办局:例如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等。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社局):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财政部门(财政局):负责财政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
5. 国税局: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6. 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7. 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等工作。
8. 法院:负责审判工作。
9. 税务部门: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0. 海关:负责进出口监管等工作。
11. 发改委: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拟定。
12. 应急办:负责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招录岗位表整理得出,具体职位和部门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官方最新发布的招录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