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通常包括以下主要部门和机构:
1. 办公室(或指挥中心):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如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
2. 政治部:负责全省公安队伍的建设、党组织建设等。
3. 警务保障部:负责资产管理、装备管理、后勤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等。
4. 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110报警服务和协助指挥处置突发性事件等。
5. 科技信息化处:负责科技建设、大数据应用发展等。
6. 审计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7.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或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8. 治安管理总队(或治安管理局):负责治安监管工作,有些省份也负责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9. 刑事侦查总队(或刑事侦查局):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10. 交通警察总队(或交通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11. 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出入境管理。
12. 特勤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3. 禁毒总队(或禁毒局):负责重特大毒品案件、跨国(境)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14. 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公安勤务等工作。
15. 警务督察总队:负责警务督察工作。
16. 各个业务总队(如治安警察总队、警务督查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刑侦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等):分别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请注意,不同省份的公安厅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机构设置可查询相关省级公安厅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