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其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是具体的分类标准:
一般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通常要求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含)。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的纳税人。
具体标准包括: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
其他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包括: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计税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直接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的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特定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使用一般计税方法,即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身份转换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也可以随时转为一般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