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深圳超生罚款标准如下:
1. 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以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为例,超生一个子女的罚款数额为219030元。
2. 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 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一倍社会抚养费。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13年至2017年的数据,具体金额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信息以获得准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