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在成立时需要刻制以下印章:
公章:
代表公司的法定名称,用于对外发布文件、合同、信函等重要文件。
财务专用章:
用于公司的财务往来,如开具支票、汇票、办理银行业务等。
法人专用章 (或法定代表人私章):代表公司法人的身份,用于银行开户、票据背书等业务中。合同专用章:
用于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代表单位在合同上盖章。
发票专用章:
用于在发票上盖章,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报检专用章(如适用):用于报检相关文件。
授权人签名章:
用于授权他人代表公司签署文件。
银行帐号章:
用于银行帐号的相关文件。
此外,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需要,可能还需要刻制其他专用章,如工会委员会章、党委章、业务专用章等。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他印章通常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