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工作条件
在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在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的人员,也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户口条件
户口在石家庄的人员,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档案材料要求
档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档案内的材料应与个人实际情况相符。
档案不能拆封,且不能缺少任何材料。
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必须通过公对公转递,个人携带的档案人才中心不予接收。
其他条件
档案管理机构需符合特定条件,如档案存放在县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等。
现工作单位也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且注册地属于人才中心管辖范围。
以上条件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请以石家庄人才中心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